江西省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依法实施免罚与加强法治教育同步推进的有关要求,坚持免罚与法治教育同步推进,聚焦公司发展之难,服务发展之需,持续规范完善首违不罚工作机制,推动“免罚清单”迭代升级,全方面推进柔性执法,为企业“减罚款”“减负担”“减干扰”,用“小清单”放大营商环境“暖效应”。
柔性为引,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从始至终保持真心、尽心、耐心“三心服务”,主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围绕打造“服务型执法队伍”目标,充分的发挥职能作用,在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上下足功夫。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尊重企业规章制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企业无事不受扰、办事不求人,畅通政策直达企业“最后一公里”,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柔性为要,进一步重塑执法行为。作风不转变,万事皆为难。党委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落实《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执法人员强化以优良作风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的意识,全方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力求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市场监管铁军。做到“五先一后”,即尊称在先、亮证在先、指出违法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依据在先、处罚决定在后,全力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严格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
柔性为领,进一步创新执法模式。深入贯彻“换位于企业,立足于发展”的执法思想,细化柔性执法机制,创新柔性执法模式。全局上下积极地推进柔性执法,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制作“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按照清单内容,对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推行只纠不罚、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新领域适当给予“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当事人提供“过渡期”,监督当事人签署承诺书,通过一纸承诺代替行政处罚,实现经营主体自我纠错,牢固树立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意识,充分调动了全县经营主体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激发市场活力,真正取得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效果。
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以来,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对50多个经营主体实行了免罚,免罚金额达250余万元。极大地激发了全县经营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为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杨小儿 郭宇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