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医保局针对公安部门侦破的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发函,要求认真排查“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问题。在2022年和2024年,公安部门先后侦破了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调查揭示出医药行业中部分药品存在“两套价格”等乱象,即“底价”和“开票价”。
具体而言,个别药企先按“开票价”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药品卖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的手段“洗白”并“提现”,从而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取利益和进行商业贿赂的资产金额来源,直接引发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开始虚高。
国家医保局在函件中表示,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不是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
案件查处地医保局代表有关药品挂网省份,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仔细地了解具体案情,掌握“一药双价”问题线索,尽快依规约谈督促涉事医药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对既不反映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收入,又额外增加患者费用负担的代理商加价部分,要坚决挤出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根据案件查实的虚开发票、行贿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估制度,给予相关企业失信评级和相应处置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及时跟进落实处置结果,坚决举一反三,对同通用名其他厂牌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督促相关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合理下调挂网价格,促进患者购药价格更多与医药生产企业实际价格相协同,着重关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价格用于不当营销行为。持续加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力度,保障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